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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京建发〔2017〕11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本辖区、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要点,并严格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要点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月6日

附件:

  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紧密结合“十三五”规划工作部署,紧扣“五位一体”及“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理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深化全方位“三位一体”绿色安全施工管理体系,全面实施《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打好《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收官之战,促进全市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及绿色施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目标

  (一)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二)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及安全状况测评工作,深化全方位“三位一体”安全监管体系,积极构建企业自主,政府监管、市场调节、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安全现代治理体系。

  (三)组织建筑施工行业贯彻落实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落实参建各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继续开展起重机械租赁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市场,提高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水平。

  (四)充分发挥体验式安全培训及《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安全指导手册》的宣传教育作用,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贯彻科技兴安战略,在建筑绿色安全施工领域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努力建设“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的良好局面。

  (五)强化施工现场绿色施工管理,加大施工扬尘治理力度,严格落实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响应措施,确保完成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相关任务目标。

  三、重点工作

  (一)深化全方位 “三位一体”安全监管体系,不断推进绿色安全施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继续以推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积极构建企业自主,政府监管、市场调节、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安全共同治理体系,努力实现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政府统一标准,主体动态评价,现场标准管理,风险分级管控,隐患及时排查,实现差别管理,两场实时联动,构建诚信体系,建管有效衔接”,深化全方位“三位一体”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推动测评与监督、执法一体;测评与信用、执法一体;测评与标准化、隐患排查一体;测评与差别化监管、“两场”联动一体。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通过项目实时评价,企业季评,实现“掌控全局、管住过程、自主自律、构建竞争、两场联动、差别监管、闭合管理、共同治理、远离底线、追求卓越”的目标,有效发挥“保、推、教、引、帮”作用。在“放、管、服”上,结合安全状况评估情况对企业资质进行动态监管,在审批环节放的同时,更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管理事中事后的监管;协会在评优评奖时,也结合项目、企业、注册人员的动态评估等有针对性地评定;业主在交易市场招标环节参照安全状况评估结果选择管理能力强的企业和注册人员,从而实现施工现场和交易市场的“两场”联动,达到企业主体安全表现决定明天市场和发展的目标。社会也通过公开的安全状况评估结果,加强对项目、企业及注册人员的社会监督。籍此,构建起企业主体、业主、协会、社会、政府对安全共同治理的体系。

  (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强化重点工程安全监管

  落实《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促进市、区两级住建委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一是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通报情况,分析问题,部署工作,提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措施, 宣传典型做法,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二是加强市、区住建委安全监督人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施工现场协管员及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的辅助监督作用,探索利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定期开展一线安全监督人员培训,加强市、区住建委之间的交流学习,在“放、管、服”的同时促进安全监督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三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建筑企业安全总监制度,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强化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的责任落实。四是强化对重点工程安全生产及绿色施工的监督和指导,按照市住建委政策支持,区住建委属地监督,多部门齐抓共管,参建单位自觉履责的管理模式,加大对北京城市副中心、新机场、冬奥会、世园会、CBD核心区、环球影城、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等重点工程的支持保障力度。

  (三)充分利用网络信息系统,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落实《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京建法〔2016〕13号)文件的规定,整合现有的安全状况测评系统和安全标准化考评系统相关功能,研究建设建筑施工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组织编制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清单,鼓励建筑企业建立各自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指导各大施工企业编制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清单,充分利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促进施工现场及建筑市场的“两场”联动。

    (四)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监管,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市场

  一是优化危大工程管理系统平台功能,完善危大工程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在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领域的应用,逐步组建“市住建委危大工程专家智囊团”在应急抢险、危大工程检查等环节发挥专业指导作用,鼓励协会组织、技术管理服务机构等专业机构参与危大工程管理工作,支持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各自建立专家库并进一步强化政府购买服务用于施工安全监管。二是全面实施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信用评价工作,逐步建立诚信奖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管理机制,鼓励施工单位使用租赁信用良好的租赁企业的建筑起重机械。三是继续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执法抽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设备实体情况进行抽查。大力支持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向本区财政申请专项资金,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本辖区在监工程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实体抽查。四是进一步明确设备登记编号、使用登记的相关办理标准,继续指导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做好建筑起重机械相关备案管理工作。五是支持市建设工程物资协会建筑机械分会开展行业管理工作,继续推进建筑起重机械租赁行业管理京津冀一体化,指导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做好“营改增”有关工作。

  (五)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

  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推进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和安全状况测评工作有机结合,继续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建筑施工企业标准化考评,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系统”,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创优,结合建筑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开展“北京市绿色安全样板工地”及“北京市绿色安全工地”申报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六)适时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做好重点时段服务保障工作

      一是结合各项工作要求,科学安排日常网格执法检查的工作计划,结合不同施工阶段,重点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检查。针对汛期防汛、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节假日防烟花爆竹等特点,统筹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检查。二是做好全国“两会”、党的十九大、中高考等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应急值守及封闭式管理,加强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管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安全保护工作的意见》,强化地下(地上)管线安全防范措施,保障活动期间施工现场安全稳定。三是贯彻落实恢复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和假期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抓好工程施工前安全生产条件验收工作,加强对高处作业临边、施工洞口防护,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入场人员教育等方面的施工前检查,保证施工现场满足必需的安全生产条件。

  (七)推广体验式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适时开展法律法规宣贯及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积极开展先进安全生产措施和理念的现场观摩和学习,不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规范体验式安全培训基地的建设标准,合理规划全市基地建设的布局,研究建立一线人员体验式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提高新入场工人培训的覆盖率。三是组织建设系统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施工现场防汛及消防安全应急演练,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八)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区主管部门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一是责令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建设工程立即停工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二是对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进行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停止在京投标资格的处理,要求企业负责人在全市安全生产例会上作检查。三是严格执行对责任单位的复查制度。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停止投标资格到期的事故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参加企业安全事故通报会,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四是加强对各大集团公司和各区住建委的监督指导,对安全事故多发的集团公司和属地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五是对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对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及安全管理力量薄弱的施工企业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九)有效运用科技手段,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一是推广使用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推广使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塔式起重机管理“黑匣子”以及伸缩式卸料平台等先进技术及设备。二是持续深入推动“地下工程机械化、地上工程产业化”,在轨道交通工程中推广使用机械化暗挖施工技术,全面实施土方作业视频监控、暗挖竖井全封闭施工、喷射混凝土强制除尘降尘、暗挖初期支护纵向直螺纹连接,以及暗挖隧道采用硬质管道通风。推行暗挖台车机械化作业,暗挖隧道大直径钻孔桩及钢管柱一体化(即新型洞桩法)施工技术,以及电动挖掘机和电动三轮车的应用。三是研究BIM技术在绿色安全施工管理中应用和政策建议,开展BIM技术的宣传和培训,总结BIM技术在重点工程应用的经验,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逐步推广使用BIM技术。四是探索VR(虚拟实境)技术应用于工人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鼓励寓教于乐的方式提升工人安全生产意识。

  (十)继续推行绿色施工,狠抓施工扬尘治理

  一是继续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细化《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相关任务指标,确保圆满完成建设系统工作任务。二是组织建设系统积极开展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工作,严格落实《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相关措施,加强重污染预警期间的扬尘执法检查(夜查),对未严格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施工单位一律从严从重处理。三是充分利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开展施工扬尘非现场执法检查工作,将绿色施工情况纳入施工项目安全状况测评系统,对施工项目实施差别化监管,进一步强化与城管执法等部门的执法联动。四是在全市施工现场逐步推广高空喷雾抑尘装置等扬尘污染防治新技术,在北京城市副中心、北京新机场等重点项目率先应用,全面提高绿色施工管理水平。五是在全市推行施工扬尘交叉检查模式,由区住建委统一调配,安排辖区内土方施工工地人员开展相互监督,共同治理。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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